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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
2016-06-22 20:11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二○一○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在院党委领导下和院团委指导下,按照《天津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院党委的指示精神,依靠全院学生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学院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
第四条 本会的任务:
1、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沟通院党委、院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学院各级党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6、加强同兄弟学院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野的目的。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 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天津市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 会 员

 
第八条 凡我院在校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会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4、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5、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6、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 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一条 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院党委批准,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十二条 参加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按人数比例和工作需要分配至各系部,由各班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 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是:
1、听取、审议并通过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它文件。
2、讨论并表决大会的各项决议。
3、讨论并决定院学生会今后的工作计划。
4、制订、修改学生会章程。
5、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6、收集、整理代理提案,负责向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并提请他们及时向同学做出答复。

 

第四章 院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四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由院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常设机构,对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 院学生会委员会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落实代表大会的提出的任务,并作好下一次院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它受全体学生的监督,对外代表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十六条 院学生会委员会的构成:
1、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2、院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因故卸免,其缺额不立即增补,在委员会调整时统一增补。
第十七条 院学生会委员会职责;
1、密切联系学生,代表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学生与学院和学生会机构的联系。
2、定期召开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3、听取学生会常委会汇报、监督学生会常委会工作。
4、对学生会有关问题做出决定。
5、协助并监督学院有关部门解决学生代表大会提出的提案。
6、代表学生的利益与学院民主管理,并及时反映学生的要求和愿望。

 
第五章 学生会常委会

第十八条 学生会常委会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实行学生会常委会负责制,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学生会常委会,向委员会负责。
第十九条 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全面工作。学生会执行主席主持校区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搞好院学生会工作的交流。
第二十条 副主席协助院学生会主席工作。主席不在职期间,由主席指定一常委会委员代行主席职权。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聘请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经常委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秘书长协助学生会常委会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常委会在任期内实行年述职制度。
第二十三条 各职能机构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各部部长、副部长由系部推荐,报请学生会常委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 各部部长主持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接受学生会主席的领导,对学生会委员会负责。
 

第六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五条 各系部学生会是院学生的下属分会,由各系部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六条 各系部学生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院学生会的领导,并协助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系部学生会机构组成由各系部参照院学生会机构进行设置,各系部学生会主要干部变动必须及时报院学生会备案。
第二十八条 各班班委会是院学生会的最基层组织,受院相关系部学生会的领导,由本班同学选举产生。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院学生会

院学生会是学工部领导的学生群众组织。组织宗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认真执行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学院的有关精神,对全院同学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
2、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参与学院的日常管理,即使向学校及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设和要求,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3、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及社会实践活动,全面锻炼和培养同学能力和素质,使同学们成为适应社会注意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主席团:
1、经常与学院各部门取得联系,根据学院各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学生会特点,对各部门工作做出正确指示,落实各部工作计划,保证各项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效率。
2、及时反映学生对学院的意见,充分发挥桥梁作用。
3、主席负责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统筹全部工作,安排和协调各部的关系。
4、正、副主席实行“分管制”,分别管理不同的工作部门,直接指导和督促各部开展工作。
各部门职能:

一、秘书处
1.负责学生会的文件制作,管理和各部门会议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
2.负责起草制定学生会以及各部门的有关文件。
3.负责掌握各系学生会各部的活动资料。
4.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使各部门之间建立良好的工作群体,方便工作顺利进行。
5、负责院学生会办公室的值班情况的考察,对未值班的情况进行记录。
二、学干部:
1、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学生会干部的考核。
2、监督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协助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做好记录查岗工作,纠正学生不文明现象;
4、负责院学生会办公室的值班情况的考察,对未值班的情况进行记录并通报批评。
三、宣传部:
1、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负责海报、标语和横幅等制作。
2、负责学生会、社团等举办的活动的全程宣传工作。
3、负责学校的宣传橱窗、室内外黑板报;
4、各班开展黑板报、刊物竞赛,并随时进行检查、评比;
5、完成系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文艺部:
1、负责计划、组织学生文艺娱乐活动;
2、组织参加全院性的文艺比赛及各种演出活动;
3、定期汇报演出,发掘文艺人才,培养文艺骨干。
五、学习部:
1、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学习愿望、要求,与院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同学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根据同学们求知成才的需求,组织各类知识讲座、学习竞赛活动,活跃第二课堂,扩大同学们的知识面。
3、下大力气配合学院搞好学风、考风建设。
六、体育部:
1、组织参加好各种全校性的体育比赛。
2、积极推动学院全员健身计划。
3、组织体育友谊比赛。
4、挖掘培养体育人才。
七、生活部:
1、与院和各系生活部密切联系,搞好校园、宿舍环境文明建设,进行定期的检查评比活动。
2、协调好同其他部门的关系,按时认真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定期向系学生会主席团负责人汇报工作
3、了解系内家庭经济困难同学的生活与学习情况,及时向系部反映
4、搞好院系各项集体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
八、社团管理部:
1、负责院级学生社团的报批、注册工作。
2、负责院级学生社团活动的策划、审批。
3、处理学生社团的常规工作。
九、网络信息部:
1、进行院学生会的网络文明建设,担任院学生会网站,教学信息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任务,以及对外宣传学院的平台。
2、通过学生会网站宣传、传播学生会宗旨、精神和文化。
3、做好院学生会网页建设和维护工作。
十、院刊编辑部:
1、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编辑出版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刊物《启航》。
3、及时报道校内外的好人好事,以最真实的语言,最快的速度报道院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十一、广播站:
1、负责及时播出校内外新闻,让同学们及时了解国家和学校的最新资讯。
2、负责失物的认领广播,及与配合“红太阳”服务社的包裹领取的广播。
3、负责广播站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工作。
4、完成学院交给的其他任务,积极配合学院做各种宣传工作和广播人员调动安排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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